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正式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议将儿童的根本需求纳入街区或城市的规划之中,即通过一定的措施,提升原有街区或城市的儿童友好度。儿童友好城市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倡导儿童优先理念,鼓励政府制定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和安全,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我国于1990年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并于2006年开始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推广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就目前来说,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还处在初期的探索实践阶段,城市空间作为儿童成长环境的重要物质空间,在儿童健康、安全、行为约束等方面,与儿童友好的需求之间存在许多矛盾,近几年结合城市更新的推进,儿童友好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也成为重要议题。
2021年3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式写入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近几年儿童友好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从“1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并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和改造的实践。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 建设目标: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
•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
• 从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等6方面推进儿童成长空间友好。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 (试行)》
• 指导各地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和改造,在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模式、政策和制度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
• 进一步明确儿童友好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适儿化改造要求,努力为广大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正在我国广泛开展,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行城市在探索存量城市更新中的儿童友好空间营造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 建立了“基线评估—顶层设计—试点先行—广泛宣传”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路径体系,并在规划编制、空间营造、科普教育和儿童参与等领域开展了丰富的实践活动。
• 自2022年以来,北京市面向全市2.6万名儿童和家长开展了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需求调查。东城区、西城区率先申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对街区、社区及托育机构、学校、医院、体育场、社会福利设施、城市公园、校外实践基地、安心通学路等场地设施全面进行适儿化改造与提升。
• 把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全领域,将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内容和要求纳入15分钟生活圈、慢行交通、公园城市等建设导则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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